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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HYDY2022JC01023  发布时间:2022-04-02  项目负责人:叶丽娜

 

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625-2022-00382

项目编号:HYDY2022JC01023

项目名称: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61,343.3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包组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444,718.6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包组一)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44,718.6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接采购人开工令后,9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2(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包组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6,624.6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货物

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包组二)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16,624.6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接采购人开工令后,9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包组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

合同包2(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包组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包组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合同包2(东源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医气工程采购项目(包组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所投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压力管道安装GC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6日 至 2022年04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b)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源县妇幼保健院

  址:东源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1382787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

联系方式:18898552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娜

  话:18898552150

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