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丰江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方案(2023-2025年)技术服务项目邀请书
广东生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尚景生态景观有限公司、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东源县新丰江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方案(2023-2025年)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DY2023YQ04006),已核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依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委托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东源县新丰江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方案(2023-2025年)技术服务项目。
2.4 项目预算:控制在人民币200,000.00元内(具体金额以新丰江林管局党委委员会议纪要为准)。
2.5 招标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加快推进新丰江库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的实施,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打造高质量、高水平、高品质、有特色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果展示窗口,经林管局局党委研究决定东源县新丰江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地点选定在万绿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23〕30号)要求,需编制《东源县新丰江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方案(2023-2025年)》。为此,拟由具有资质证书的第三方公司承担此项方案的编制工作。
(一)工作目标
在调查和评估新丰江九里湖自然资源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建设条件,按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依托新丰江的区位优势、文化特点和资源条件,对接万绿湖作为国际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的定位,以万绿自然为支撑、以生态体验为引领、以森林湿地为特色,建设高质量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综合型示范点,探索全民共享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生态发展机制,走出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东源路径。
(二)工作依据
1.《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
2.《中共东源县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1.前期调查工作。成立项目工作组,与相关单位开展前期交流,收集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对九里湖及周边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动植物资源、客家文化资源等进行实地调查与评估,分析评价九里湖的资源特色和优劣势条件。
2.建设条件分析。结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开展东源县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的区位条件、资源条件、建设现状评价,分析短板和不足,结合建设原则,明确目标定位及建设主题。
3、建设布局方案及分项内容设计。九里湖示范点以“一园两径三片林”为总体布局,对森林湿地科普园、九里湖自然教育径、杨梅森林康养径、万绿多彩景观林、红锥大径材林、高质量水源林进行系统方案,明确具体建设任务和建设规模。
4、编制方案文本和图纸。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编制《东源县新丰江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文本,提出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的投资估算及保障措施。
5、征求意见与提交成果。提交《东源县新丰江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方案》,征求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进行修改调整后,提交正式成果。
(四)成果报告
1.《东源县新丰江九里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方案(2023年-2025年)》文本;
2.方案图纸、图册。
2.6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5天内完成此项方案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
2.7 验收要求:按时提交全部成果资料,经审核合格,符合相关要求。
2.8 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成果并经审核合格,符合相关要求后一次性付清。
(2)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
(3)非采购人原因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采购人迟延付款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理解,因该原因导致采购人迟延付款的不视甲方违约。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 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3.6 响应供应商须取得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或广东省林学会认定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丙级或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前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9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
4.1 2023年04月10日发出邀请函,请于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凭本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份)。[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2收到邀请函的单位并已购买文件的,请于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同时举行开标、定标会议。投标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投标人须知
5.1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2-3398603
招标人: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联系电话:0762-8780136
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