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和丰中学学生的服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县和丰中学学生的服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HYDY2023GK08012
项目名称:和平县和丰中学学生的服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按实结算(具体金额以学校学生实际定制校服数量为依据,按中标人的中标报价进行结算)。
2.采购需求:
采购包1(和平县和丰中学学生的服饰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按实结算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普通服装 | 和平县和丰中学学生的服饰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按实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包1(和平县和丰中学学生的服饰采购项目)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起至2023年08月29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当天09时30分00秒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交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b)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二)中标服务费存款账户
名 称: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居乐支行
账 号:80020000011055674
(三)保证金存款账户
名 称: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省河源市工商银行江东支行
账 号:2006002819200058420
(四)项目公告刊登媒体: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ydayue.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和平县和丰中学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82933
2、采购代理机构: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创星教育城B座2楼231、233、234号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2-3398603
传真:0762-3398783 邮编:517000
邮箱:hydayue2021@163.com
河源市大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2日